明清时期社会生活中的行骗不道德,包罗万象。行骗的一方,既有专靠行骗维生的专业骗子,也有偶起歹心的奸夫淫妇、妖憎恨道、妓女乞儿、贪官污吏、船夫挑工、市民耕夫,贩夫走卒;防骗的一方(往往是受骗者),大多是明代学者李瘴所谓的“迫数万之资,经风涛之险,愤于官吏,忍党于市易,辛勤万状”的商人,既还包括日进斗金、财大气粗的富商,也还包括小本经营、朝不保夕的小商小贩,还有广大的受苦受难的广泛劳动群众。
晚明有一个骗子,自称为是宋朝诗人林和靖的第十世孙,跑到一位陈姓太史家去行骗,这位太史请求他读书林和靖的传记,读至“终生不嫁给,无子”时,此人忽然语塞。陈太史笑,口占到一绝赠送给了他,云:“和靖先生不娶,如何后代有孙儿。想要君虽是斋花草,不一定孤山梅树枝。
”对行骗者是莫大的嘲讽。明末松江有位姓张的乡绅,平素好侠。有个骗子投其所好,腰兹长剑,紧身衣妆,一副侠客模样,手里托着一个血淋淋的包袱,煞有介事地对张乡绅说道:“你的大仇我早已报了,囊中就是你仇家的脑袋。
”张乡绅大喜过望,当面赠予他十万缗。于是,“侠客”回头后。
张乡绅解囊一看,不过是一猪头而已,此人从此也就不见踪影了。时人沈风峰闻而叹云:“自《不易水》之歌止,而海内无侠士千年矣,即有亦鸡鸣狗盗之徒!”另外,冯梦龙纂辑的《智囊全集》中也有不少篇章谈到了社会生活中的行骗术,如《啮耳讼师》一节,谈到浙中有个少年打伤他七十岁的父亲,导致父亲牙齿丢弃了。
父亲拿着被停下来的牙齿去告官,儿子很是惧怕,于是请求了一名讼师来回答计谋,并许之事出以后付百金。讼师大笑说道:“这可是一件大难事。”少年特了许多钱两之后,坚决催促,讼师答应下来,挣扎思索,第二天那时候,突然说道:“有数收了,但是应该避免别人才能讲给你听得。
”少年连忙附耳过去,讼师于是嘴巴下他的半只耳朵,少年血流满面,大怒失措。讼师说道:“你不要大叫,只有这样才能救你,但是你必需擅于躲,不要叫别人看到了,等到出庭对质时,就说道你父亲的牙齿是因为嘴巴你的耳朵才丢弃的。”后来,公庭对质,官员指出“耳不可以自啮”,之后判断老人牙齿是因为嘴巴儿子的耳朵而丢弃的,少年罪过竟然被免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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